林毅夫和张维迎,两位国内最知名经济学家,也是一对“冤家”,他们对中国经济问题截然不同的解读背后,既有朝野之分,也有流派之争。最近,张维迎和林毅夫又“争论”起来了,这次的焦点是一直备受争议的“产业政策”,张维迎抨击“产业政策从无知走向”,而林毅夫则辩护称“经济发展有产业政策才能成功”。这不仅是两位经济学家的观点碰撞,更是对中国未来经济走向的深刻思考。
人类会犯好多错误,人类能够进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具有从错误中学习的能力。中国古话“吃一堑长一智”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但在我看来,我们经常是只吃堑,不长智。计划经济在全球都失败了,这是人类用生命代价换来的一个教训,但计划经济的精神仍然保留了下来,人们对产业政策的推崇就是一个例子。实际上,产业政策不过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
产业政策的失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产业政策为什么注定会失败?大概归纳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第二个原因是由于激励机制的扭曲。我要特别强调,认知能力的限制比激励机制扭曲更为根本。让我先谈一下认知能力的限制。
拥护产业政策的人一般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就是技术进步和新产业是可以事先预见的,因而是可以计划的。但这个假设是完全错误的。新产业来自创新。纵观人类的产业发展史就会发现,创新和新产业都是不可预见的,我们现在讲到某一个时期某一个产业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全部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总结。
30年前没人预料到今天的新兴产业,甚至20年前也没人预料到;同样,我们今天也没有办法预见20年、30年之后哪些产业、哪些技术是最为重要的。
为什么新技术和新产业难以预见?因为创新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它的过程充满一系列的不确定性,这与科学上的发现很类似。不确定性与我们通常讲的风险不同,风险可以用统计规律来找出它的概率分布,不确定性没有任何统计规律可寻。
创新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没有办法计算其成功或失败的概率。并且,一个创新是否能成功,常常取决于后续的其他创新是否出现,因而面临的是一系列的不确定性,而不是一个单独的不确定性。
创新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没有办法预见求索的结果,然后制定一个目标,再按这个目标寻找一个路径。我们其实既不知道目标在哪里,也不知道路径在哪里,我们只能在不断的试错当中行进。
我特别想举两个企业的例子。一个是思科公司。思科公司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一对夫妇创办的,需要投资的时候他们去找风投,找了72家风投没有一家愿意给钱,因为都不看好它,只是到了第73家才拿到一笔钱。风险投资家是些非常聪明的人,削尖脑袋找有利可图的项目,但也经常眼浊!
另外一个例子是腾讯的马化腾。我曾遇到过一个风险投资家,他曾在饭桌上对我说,现在一想起马化腾就想扇自己两耳光,我问为什么,他说当初马化腾就想要50万美元,他愣没看上。马化腾找不着钱,好在最后碰到一个南非的风投给了钱,腾讯公司现在的最大股东不是马化腾,而是南非的那家投资公司。
我举这些例子,就是想说明一个道理:所有重要的创新,所有因创新而成功的新企业,更进一步是所有新产业的出现,都是不可预见的,因为创新过程充满一系列的不确定性。新技术的价值最初是无法预料的,只有在一系列相关的应用技术出现之后,它才能显示出来。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没有办法对新产业、对创新做任何规划,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而不是通过所谓的产业政策将自己锁定在预定的路径上。
这也正是我们需要企业家的原因。也可以说,如果技术和创新是可以预料的,我们不需要企业家,我们只需要政府官员和科技干部。
我们需要企业家就因为创新是不可预料的,所以需要企业家的警觉、想象力、判断力,需要企业家不断试错,市场竞争决定谁成功谁失败,成功的创新就被别人模仿,在市场上不断扩散,推动了人类的进步,也给你带来利润,失败了你就自然消亡。扼杀了企业家精神也就阻塞了创新之路。
产业政策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要把有限的资源(人力的、物质的)投在政府选定的优先目标上,这实际上是一种豪赌,连盲人摸象也谈不上。不能想象政府官员对未来技术和产业的判断比企业家更敏锐,当然我知道一些政府官员确实很有企业家精神,但总体来讲政府官员要比企业家在创新方面更为迟钝。
当政府官员认识到某种技术的重要性的时候这种技术基本上已经过时了,比如说上世纪90年代中国电视机厂家只搞组装,没有核心技术---彩色显象管,所以政府花数十亿美元进口了几十条彩色显象管生产线,结果显像管生产线还没装配好的时候,技术就过时了,因为我们进入了数字时代,显象管完全被淘汰了。
能不能靠专家制定产业政策呢?也不行,因为专家可能有硬知识,但没有创新所必须的企业家的敏锐性和软知识。如果要依靠专家的话就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多数专家认为正确的东西很可能是完全错误的。
像我刚才举的思科公司的例子,如果找73个人一块投票的线个人投反对票,只有一个人投赞成票,这个项目肯定得不到支持。所以说专家也是不可靠的,更何况有些专家说某个技术重要,其实是为了多得到科研经费。
靠企业家制定产业政策又如何呢?我想也不成,因为有资格被邀请参与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一定是已经成功的企业家,但过去的成功不代表未来的成功,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创新通常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创业者,而不是功成名就的商界领袖。
不妨设想一下,1990年如果美国政府组织一个产业政策委员会,由比尔·盖茨任主席,互联网时代就不会这么快到来,因为比尔·盖茨当时根本不看好互联网,只看好PC。
同样,如果2000年左右中国组织一个企业家主导的产业政策委员会,由CCTV投票选出来的十大年度经济人物来组成,并且由柳传志和张瑞敏联席担任联席主席,我想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可能不会像今天这么好,更可能的是计算机行业和家电行业的产能过剩。
像我刚才讲的,好多创新就是名不见经传的人做出来的,成功之后我们好多判断就变得失误起来了。这就是为什么一代一代新的企业家在替代老的企业家。这是认知方面的原因。
政府官员的激励和企业家很不一样,企业家试错,失败了损失是自己的,成功了收益也是自己的。但政府官员做事成功了没有与此对应的货币收益,失败了反倒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职业风险(尽管并不总是如此)。所以政府官员考虑更多的是怎么回避个人责任。
回避个人责任的一个办法就是听取专家的意见,这样任何政策出问题以后都可以说事先征求过专家的意见,官员自己当然就没有责任,至少情有可原。可以说,听取专家意见已成为政府官员推卸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第二个办法就是忠实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中央号召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或者“跟风”,别人(其他地区)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比如别人做动漫,我也做动漫,别人做太阳能,我也做太阳能。这样即使最后失败了,大家都失败了,又不是我一个人失败了,我个人当然也就没有责任。
光伏产业的情况就是这样,中央决定发展光伏产业,全国都这么搞,我也这么搞,各地都这么搞,最后就搞成这样子。所以我们看到,一旦政府鼓励任何一个产业,这个产业一定会变得产能过剩,危机四伏。凡是政府扶持的产业,不把它做砸绝不会罢手。
当然,做砸了是不是罢手也不一定,因为政府官员还可以错上加错。创新的不可预见性意味着产业政策一定会出现错误:支持了不该支持的企业和产业。但政府官员一般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因为错误会暴露自己的无知;掩盖错误的一个办法是对失败的项目提供更多的支持。这就从无知走向!
比如说,上海交大一位教授曾拿了上亿的政府资金,搞了个所谓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后来被揭露他不过是把摩托罗拉芯片买过来磨掉人家的商标而已。我相信政府一开始只给几百万,最后发现错了以后不能暴露自己选错人了,所以不断加钱,他自己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不做出样子来好像交待不过去,就只好造假,最后搞成这样。
这样的情况在自由市场是不可能的。自由市场上,如果一个企业家犯错误,第一他没有积极性掩盖,因为越掩盖亏损越多;第二他也没有权力掩盖,因为有竞争对手存在,谁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证明自己的错误。你搞一个技术,人家也搞一个技术,人家搞成功了就打垮你了。
产业政策还带来寻租行为和腐败。产业政策通过对不同产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区别对待,创造出权力租金。有些企业家不具有创新能力,但是很具有寻租的本事,很热衷于跟政府官员勾结起来搞寻租活动。
现在一些所谓的新技术公司账面有利润,一检查利润都来自政府的补贴。所以不难理解,大量从政府拿钱的企业根本就不可能是线企业家要争取的是普遍的权利,而不是特权
总结一下,由于人类认知的局限和激励机制的扭曲,产业政策注定会失败。事实上产业政策只能阻碍创新,而不可能激励创新。跟着政府的产业政策走的企业家,我想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创新型企业家。为了创新,为了把我们国家变成一个真正的创新型国家,中国企业家需要的是自由和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而不是什么产业政策的扶植。
所以我主张废除任何形式的产业政策,政府不应该给任何企业、任何行业任何特殊的政策,真正的企业家不应该有这个奢望。
任何特权都是对他人的歧视,会扭曲企业家精神。我要特别呼吁一下,企业家应该争取的是每个人的平等的权利,而不是给自己的特权。但我很遗憾地发现,现在一些企业家向政府所争的是给自己的特权,而不是给所有企业家、所有个人平等的权利。
我们应该记住哈耶克在几十年前提出的警告,他说:许多假装捍卫“自由企业”的人,实际上是一群捍卫他们自己特权的卫道士和要求政府采取有利于他们的行动的鼓吹者,而非一切特权的反对者。他认为,除非反对国家控制运动的领导人以身作则,随时准备用他们要求大众接受的竞争市场节律来约束自己,否则我们就无望回到一个较为自由的制度当中。
许多国家的产业政策失败,但是尚未见不用产业政策而成功追赶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和保持持续发展的发达国家。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之所以需要是因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既要有企业家的个人努力,也需要有政府帮助企业家解决企业家自身所难于克服的外部性和相应软硬基础设施完善的协调问题。
由于不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所能使用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不能什么可能的技术创新和什么可能的产业升级都提供帮助,因此只能策略性地使用其有限资源,优先帮助能对经济持续发展做出最大贡献的产业。这种有选择性地使用资源帮助某些产业的企业家克服外部性和协调问题的措施,就是产业政策。
由于没有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发展必然不成功,而许多产业政策不成功,因此,作为经济学家的责任不是因为怕产业政策失败而凡产业政策都一概反对,或是因为产业政策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就无条件地支持一切产业政策,而是要研究清楚产业政策成功和失败的道理,以帮助政府在使用产业政策时,减少失败,提高成功的概率。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本质是人均收入的不断增加,其前提则是越来越高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高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现有产业中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二是通过产业升级,将现有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配置到附加价值更高的产业。根据新结构经济学的分析,这两者的实现需要有“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的共同作用。
“有效的市场”的重要性在于,引导企业家按照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来选择技术和产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同类产品中,成本才会最低,才会最有竞争力,企业才能获得最大的利润,整个经济才可以创造最大的剩余和资本积累,使得比较优势从劳动或自然资源密集逐渐向资本密集提升,为现有产业、技术升级到资本更为密集、附加价值更高的新产业、新技术提供物质基础。
首先,这是因为经济发展是一个资源必须随着要素积累、比较优势变化,不断从现有技术和产业配置到新的效率更高的技术和附加价值更高的产业的结构变迁过程。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必须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如果没有其他必要的安排,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倘若失败,将承担所有成本,并让后来者知道螃蟹不可吃,不去犯同样的错误;倘若成功了,后来者将会随之涌进,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不会有垄断利润。
也就是如果没有其他必要的安排,对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而言,失败的成本和成功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从社会的角度看,不管失败或成功都给后来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因此,政府需要给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一定的激励,企业家才会有积极性去冒这个风险。
发达国家的专利制度发挥的就是这种功能。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一般是在国际的技术和产业链内部来进行,多数情况下不能给予专利,但是,仍然需要给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以必要的激励。当然,这种激励需要找到其他合适的替代方式。
其次,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成功与否,并不完全决定于企业家个人的勇气、智慧和企业家才能。例如,要进入一个新的产业,所要求的从业人员的技能,和以往的产业不尽相同,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如果完全靠自己培训员工,后来的企业可以以稍高的工资聘走拥有新技术的员工,而使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蒙受损失。
新产业所需的资本规模和风险也通常会比原有的产业大,需要有新的能够动员更多资本、有效分散风险的金融制度安排和其匹配,这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自己可以解决的问题。
随着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资本密集度和规模经济的提高,市场的范围和交易的价值会不断扩大,交通、电力、港口等硬的基础设施和法律、法规等软的制度环境,也必须随之不断完善,这些完善显然超出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家的能力之所及。
随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技术和产业会越来越接近国际的前沿,新的技术创新和产业的升级需要与这些新技术和新产业相关的基础科学的突破,基础科学的研发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其发现不能申请专利,企业家不会有积极性持续地从事这方面研究。
凡此种种困难,均需要一个“有为的政府”来协调不同的企业,加以克服,或是由政府自己直接提供相应的服务。只有这样,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才能顺利进行。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可动员和配置的资源有限,不可能满足各种可能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所需的外部性补偿,和完善所有相应条件的要求。
因此,和企业一样,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也必须对可能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经济和社会回报做出甄别,按“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精神,以“产业政策”集中有限资源,协助企业家从事那些回报最高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最好最快地发展,避免陷入“低收入陷阱”或“中等收入陷阱”。
同样,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必须对其企业家所要从事的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和新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基础科研给予支持,由于发达国家可以用来支持基础科研的经费并非无限,因此,也和发展中国家一样必须根据可能的回报来配置有限的科研资源,这种配置也就是一种产业政策。
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采用产业政策时经常失败,除了执行能力的问题之外,究其原因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容易出于赶超的目的,而去支持违反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果这些产业中的企业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缺乏自生能力,只能靠政府永无止境的保护补贴来生存。
成功的产业政策必须是针对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所谓有潜在的比较优势产业指的是该产业的要素生产成本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有优势,但是由于软硬基础设施不完善,交易费用太高,使得总成本在开放竞争的市场中没有竞争力的产业。
政府若能针对这些产业中的先行企业给予外部性补偿并帮助提供软硬基础设施的完善,则这样的产业政策能够使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迅速变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
来源:智谷趋势(zgtrend)。注:林毅夫文章来源:经济学家圈(dalianpapapa);张维迎文章系其在2016年8月25日“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西安峰会”上的演讲。